丽水市2015年第一批拟认定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公示
根据《关于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意见》(浙科发高〔2002〕201号),经审核,现提出丽水市2015年第一批拟认定省科技型企业名单(见附件)并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丽水市科技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对有异议企业的具体问题应有清楚的表述,并需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公示期间,出现任何单位和个人索要费用承诺为企业通过认定提供帮助等情况均是诈骗行为,请务必警惕。
联系人:朱文耀 项金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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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丽水市2015年第一批拟认定省科技型企业公示名单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丽水市2015年第一批拟认定省科技型企业公示名单
1、丽水市创峰科技有限公司
2、丽水市华一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3、浙江天润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4、丽水超特阀门有限公司
5、丽水市奥新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6、丽水嘉泓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7、浙江精龙刀剑有限公司
8、浙江新兴汽车空调有限公司
9、浙江欧特立汽车空调有限公司
10、浙江南星汽车空调有限公司
11、青田县青大服装金属辅料有限公司
12、浙江鸿鹤舟鞋业有限公司
13、浙江米欧食品有限公司
14、青田加利利食品有限公司
15、浙江万欣印业有限公司
16、浙江佳驰竹木有限公司
17、浙江光辉工具有限公司
18、丽水仙人源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9、浙江冠宇管业有限公司
20、松阳县诚天和食品有限公司
21、浙江万基光学有限公司
22、景宁畲族自治县富利达木制工艺品有限公司
23、景宁畲族自治县宏强竹制品有限公司
24、景宁畲族自治县金林竹木工艺厂